BEM的意识就是块(block)、元素(element)、修饰符(modifier),是由yandex团队提出的一种css Class命名方法。
任何一个东西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如果他毫无价值,那么肯定会被淘汰,后人可能都不了解,甚至都不会出现在后人的世界里。
关于BEM命名其最大的争议就是其命名风格,它鼓励一级一级的写的非常具体,但是会很长。如此常的命名会影响书写效率,名称过长代码量就会增多,文件体积就会变大(在gzip下这个不算是个问题),从而会影响传输速度,用户体验度就低,但是作为一个职业人我们都不能单纯把个人喜好和习惯作为借口来拒绝或否定其用途。
风格对于使用者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关键的是看其效果。正所谓人们常说的“不看疗程,看疗效”。
从扩展性上来看,嵌套过多阅读性差,超过3层就很难阅读了;嵌套越多,选择器的层级也会随之增多,那么性能不知不觉就会变差;如此长的名字,书写上想冲突都难。
从编程原则上来说,这种命名方式不会暴露抽象类。假如样式变了需要继承另一个抽象类,不需要改html,只需要改css即可。
团队开发中,风格无非是一种形式,可以约束人们达到一定程度上的统一。内部沟通会极大降低沟通成本。
BEM命名的方法虽然有自身的不足之处,但至少他可以使我们命名的时候达到一定的统一,我们可以学习其优秀的方面将其纳为己用。在实际项目开发中将其巧妙而又灵活的运用起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CSS 算不上是最优美的『语言』,但迄今二十多年来,它都是美化 web 举足轻重的工具。尽管如此,CSS 写得越多,你越容易发现一个巨大的弊端。因为维护 CSS 真是老大难。
在web前端开发中遇到不知道给元素或变量起什么名字的问题,中文拼音太俗气,随便敲几个字母又影响代码的查读性。于是总结这些命名规范。
CSS命名规范(规则)常用的CSS命名规则 ,注意事项:1.一律小写; 2.尽量用英文; 3.不加中横和下划线; 4.尽量不缩写,除非一看就明白的单词。
不论var f 与function f 的先后顺序如何,该代码执行的结果总是弹出function f 的字符串,为什么呢?像这种函数与变量命名冲突时JS的处理原则又是什么?
CSS 的命名规范又叫做BEM规范,为的是结束混乱的命名方式,达到一个语义化的CSS命名方式。 BEM是三个单词的缩写:Block(块)代表更高级别的抽象或组件,Element(元素) Block的后代,以及Modifier(修饰) 不同状态的修饰符
应该很多人都会有PO这种东西,但是对刚学CSS的人真的很重要,尤其像我这种英文不好的人,这些是必背的的单字喔^^,这些数据只是我在学习的时候,参考别人的数据之后用自己的思考整理出来的,像参考书写的真的都看不懂
最近,LinkedIn 的 JavaScript 组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否需要重新命名 JavaScript?众所周知,JavaScript 与 Java 无关。数十年来,这使非技术经理和招聘人员感到困惑。
思考来源于要给切图网 qietu.com 改一次版,作为前端开发服务商,我觉得应该要有自己的一款前端CSS框架,并且这个框架不应该只是随便写写,最好能够用在官网上,拿官网做背书,于是在研究了火狐
大驼峰命名规则又称骆驼式命名法(Camel-Case),是电脑程式编写时的一套命名规则(惯例)。是指混合使用大小写字母来构成变量和函数的名字。
骆驼式命名法(Camel-Case)又称驼峰式命名法,是电脑程式编写时的一套命名规则(惯例)。正如它的名称CamelCase所表示的那样,是指混合使用大小写字母来构成变量和函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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